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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. 2020

基金投資宣導專區

百達投顧為金管會核准之基金總代理人,僅透過銀行、基金平台、壽險等通路銷售瑞士百達盧森堡系列基金,未有博弈等任何與境外基金無關之業務,亦未曾也不會在Facebook、Insatgram等社群媒體進行業務招攬,投資人如有看到類似訊息,請務必提高警覺。本公司全名為百達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,專注於基金銷售業務,任何以其他名義如百達博弈等之招攬行為,皆與本公司無關。百達投顧相關訊息請以公司官方網站(https://assetmanagement.pictet)及境外基金觀測站(https://www.fundclear.com.tw)公告為主,以免上當受騙。 

金融消費爭議處理

若百達基金投資人與銷售機構發生爭議,應先依各銷售機構之有關申訴處理程序辦理。於必要時,百達亦得從中協助及協調銷售機構與間之任何爭議。申訴或評議流程如下:

1. 投資人就金融消費爭議事件應先向銷售機構申訴;

2. 銷售機構應於收受申訴日起30日內為適當之處理並回覆投資人;    

3. 若投資人不接受銷售機構的處理或回覆,亦或銷售機構超過30天未回覆者;   

4. 投資人於收受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日起60天內可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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